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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备案(SCR)”
根据香港政府颁布的《公司(修订)条例》:香港公司须于2018年3月1日起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这里的“重要控制人”一般是指持股25%以上的股东,若股东是法人则追索到最终自然人股东。备案的内容和目的就是要“核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实际控制人的真实地址在哪里”。的确,若张三为了恶意逃债或其它非法目的,用李四的身份证信息注册公司,一旦公司出现违法行为,香港政府有审查和监管失职的责任。
除了香港之外,新加坡、英国、瑞士、爱尔兰...这些知名的海外注册地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法案,只是在核实信息及处罚方面没有香港政府那么严格而已。其实,香港、新加坡、英国...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早已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付费即可查询。此次上述各国政府公布的重要控制人备案法案重在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而相对于香港、新加坡、英国公司的股东信息公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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