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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法
会 计 服 务

合规合法地利用海外公司进行离岸业务是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了解和遵守中国及各海外注册地政府的相关法规。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1、利润来源于中国的海外公司应向中国政府缴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海外公司无论注册地在哪里,只要其经营所得利润来源于中国就需要向中国政府缴税。基于中国政府与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议,只要在海外注册地政府进行合规报税或缴税,均会被中国税务部门所认可。

 

2、《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中规定“向受控外国企业转移利润”的查处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中规定:税务机关将严查中国企业通过向境外关联方(受控外国企业)支付大额服务特许权使用费等方式转移利润的情况。这种向受控外国企业转移利润的行为,造成国内税收严重流失。

所谓受控外国企业,是中国居民(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中国所得税税率水平50%的国家(地区),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外国企业。基于法律公布时中国企业所得税率是25%,50%也就是12.5%。香港、新加坡、英国的基本税率分别是16.5%、17.5%和21%,都高于12.5%,因此不属于受控外国企业;而BVI、开曼、马绍尔这些离岸岛国的税率为零,自然成为《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中规定“向受控外国企业转移利润”查处的目标。

 

随着全球及中国政府国际跨境(离岸)税收监管的日益加强,海外公司一分钱不缴税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香港、英国、新加坡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正规报税BVI、马绍尔等岛国公司的搭配使用将成为国际跨境贸易或投资运作的必然之选。

 

专家大讲堂:中国政府国际跨境(离岸)税收监管双管齐下


》各海外注册地政府税法

1、香港税法

香港采用利润来源原则征税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所得税)。简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营商,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则不须在香港就有关利润缴税。

香港公司一般涉及的税种主要分三种:利得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所得税)、物业和薪俸税。但绝大多数客户注册香港公司均不在香港实际办公及招聘香港本地员工,因此物业税和薪俸税为零。因此,需要讨论的只有利得税了。利得税相当于国内的所得税,是基于公司利润进行征税。香港公司法团和非法团业务利得税标准税率分别是16.5%和15%。目前香港政府给予税收优惠政策:200万港币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减半征税,即税率分别降至8.25%7.5%。

2、新加坡税法

新加坡税法采用属地征税原则单一税制无论在新加坡本地经营还是国外经营的新加坡公司所得税均采取统一税率17%但若是利润来源于海外收入,税率为零。这里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与新加坡政府也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相关规定》,若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收入的税率为零,代表着新加坡公司需就其海外收入向中国或其他国家进行税务申报。

目前新加坡政府给予新加坡公司的前20万新币利润给予税收优惠:

1)首10万新币以内利润, 按正常17%税率计算豁免75% , 即: 利润*17%*25%;

2)第二个10万新币以内利润,按正常17%税率计算豁免50%,即:(利润 -10万新币)*17%*50%;

3)超过20万新币以上利润,不予优惠,按照17%征收。

3、英国税法

英国公司的所得税采用属地征税原则无论是英国本地经营收入还是海外经营收入所得税均采取统一税率19%英国公司没有经营(一般是指无银行账户或银行账户无流水),被定性为休眠公司每年申报零税即可若有经营,则定性为活跃公司需制作有数据财务报告,按照19%的所得税税率向税务局申报和缴纳税款。

英国公司除了所得税之外,还需进行增值税VAT)和薪俸税的申报

1)VAT(增值税)申报:英国政府规定,只要在英国本土销售商品,均需进行VAT(增值税)的注册和申报。VAT税率一般为20%,除非销售商品或服务被归类为优惠税率或为零。VAT每三个月申报一次。但若英国公司不在英国经营,则无需申报VAT。

2)薪俸税:英国公司不在英国实际办公及雇佣英国当地员工,薪俸税为零。

4、日本税法

日本是一个税种和税率相对复杂的国家,通常我们需要知晓的是消费税和法人税这两个常用的税种:

第一,消费税。

日本消费税正常是营业额的10%。日本政府目前的优惠政策:1)注册资本金若不超过1000万日元,第一年无论经营额多少均免消费税;在此基础上若第2-3年营业额均小于1000万日元,依然享受减免优惠政策,从第4年缴纳消费税(10%);若第2年以后营业额大于1000万日元,消费税优惠终止。2)在日本注册的日本公司,若生产的产品出口,也可以申请抵退消费税。

第二,法人税。

日本法人税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所得税,分为“国税”和“地税”两部分:

1)国税:根据利润不同,税率有所调整,一般是利润的19%;

2)地方税:分两部分,一部分与利润有关;另一部分与利润无关,与注册资本金和员工人数有关,计算相对复杂。另外,每个城市和每个县税率也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理解为地方税综合税负为7万日元—利润的10%左右之间。

国税和地方税合计法人税的税赋大约占比公司利润的18%-35%之间。其中,注册资本5000万日元以下,法人税税率为18%-24%;注册资本5000万日元以上,法人税税率是24%—35%。如上税率区间的具体核定,需根据经营额大小等因素评税(经营额越高税率越高)。

日本法人税实行自行纳税制度。法人税的申报有蓝色申报和普通申报两种:1)蓝色申报是指对于有较为健全的记账凭证和会计制度,并能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的法人企业,经税务批准,可使用蓝色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实行蓝色申报制度的法人,在亏损结转、准备金的建立、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比普通法人享有较多的税收优惠。2)普通申报,亦称白色申报,纳税人必须在事业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缴清税款,逾期不缴税款或申报不实、少缴法人税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税法

由于国家众多、税种复杂,本文不一一赘述,对如上或更多国家的税法了解,请与客服单独联系。

6、离岸岛国经济实质法案

2017年底,欧盟公布了一份“非合作”税务司法管辖区名单。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等一些传统离岸司法管辖区,因被视为“通过离岸架构或协议吸引一些不能反映上述司法管辖区实际经济活动的利益”,而被欧盟列入灰名单。迫于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开曼、BVI、塞舍尔、马绍尔等离岸岛国政府相继颁布了《经济实质法案》。《经济实质法案》涉及9大类行业,与大多数企业主息息相关的包括:国际贸易、航运及控股......几乎是全覆盖。基于法规,离岸岛国公司一般需从如下两种方案中进行选择申报:

1)申报符合“非相关实体”

需提供离岸岛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税号或税务居民证明。比较通常的做法有如下两种:第一,离岸岛国公司在香港进行“非港登记”,之后取得“香港纳税人识别号”;第二,离岸岛国公司在新加坡银行开户,之后进行财报和税务申报,取得新加坡税务居民证书。

2)申报符合“相关实体”,但选择“不从事相关活动”

“相关实体”与“从事相关活动”分离,填写申报时选择“不从事相关活动”即可。

 

专家大讲堂:离岸岛国“经济实质法案”风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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