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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互换》(CRS)
来源: | 作者:张青松 | 发布时间: 2022-08-10 | 5052 次浏览 | 分享到:

2、中国已与95个国家/地区开启CRS互换


截至2020年2月,已有95个国家/地区与中国成功“配对”CRS。“配对”成功后,这些国家和地区即按约定向中国交换中国税收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这95个国家/地区包括了英、澳、加及欧盟等发达国家或经济体,也包括香港、新加坡、瑞士等金融中心,以及开曼、BVI、百慕大等传统避税天堂,可以说无处不在。这些信息已经或多或少地被交换到各地方税务部门,至于什么时候稽查(其实已经开始用了)、稽查的方向和力度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测:与国家和地方的财政吃紧程度息息相关。

  三、CRS落地怎样保护

你的离岸公司与海外资产? 


CRS是国际社会的严肃政策法规,没有完美解决方案,但可以从法规关键词中寻求合规使用离岸公司和配置海外资产的思路。过分恐慌或盲目结汇人民币并不是明智之举!这里随便举几个关键词:

1、某一金融机构、单一账户实际控制人的信息统计;

2、按照账户加总余额作为统计的起始点;

3、CRS参与国家及是否签署双边协议;

4、离岸公司报税合规性至关重要;

5、税收居民身份的界定与风险防范;

6、哪些金融资产被CRS所统计和申报?

7、需要考虑和关注各国或地区政府及金融机构的博弈:从各国或地区政府的层面来看,主要分成两大类:1)资金流入地:香港、新加坡等离岸金融中心;2)资金输出地: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中国等)。这两大类政府的处境和利益完全不同,彼此博弈在所难免;从统计和申报的金融机构的层面来看,由于各大金融机构需考虑执行CRS的人力物力、同业竞争、客户隐私保密条例.....CRS的统计和交换在短期内很难大面积展开,但我们依然需要谨慎抉择,合规合法地使用离岸公司和配置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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