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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中国政府国际跨境(离岸)税收监管双管齐下
来源: | 作者:张青松 | 发布时间: 2022-08-10 | 3874 次浏览 | 分享到:
香港、英国、新加坡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正规报税与BVI、马绍尔等岛国公司的搭配使用将成为国际跨境贸易或投资运作的必然之选。


 


二、《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国际跨境(离岸)税收监管的规定


除了《企业所得税法》,近年来中国政府从个人所得税法规的角度也了加强离岸税收监管的力度:

 

1、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与CRS遥相呼应:只要在中国居住183天,无论哪国国籍,均定性为中国税收居民,需依法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细化“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的条目,明确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标准。 

......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中国政府,无论是离岸公司还是个人海外资产,粗糙的避税手段必将受到严惩,合规经营和依法纳税方能安享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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